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:::

一、依據主計室1111117日臺中大學主字第1111360082號函,籌編概算基本資料調查分工表辦理,該分工表之3設置及電腦經費概算表修正如附檔(113年度電腦軟硬體概算調查表)

二、依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電腦經費審議小組審議原則」決議:

  1. 各單位有需要採購開放全校使用之軟硬體設備,應先徵詢各單位後,協調由單一窗口統一提出預算需求。
  2. 軟體採購以供全校行政及教學使用者優先(如校務行政系統),研究用軟體需兼顧教學需要方可採購,使用頻率不高或有其他替代方式(如試用版)者考慮暫緩採購,以保留適當金額作為緊急採購使用;本會議審議之軟體需求以買斷性為限。
  3. 除行政單位外,學術單位採購之電腦設備由系所基本額度核撥之設備費支應,該項經費由各院長主管分配至各系所,若有不足請優先爭取校外經費為原則,各系所新年度申請電腦軟硬體設備預算,若總金額超過250,000元請檢附系所相關審查會議紀錄。
  4. 本本校電腦設備採購金額上限,桌上型電腦25,000元、筆記型電腦30,000元、雷射印表機20,000元。
  5. 各各單位行政用電腦以一人一機為原則。除開放全校使用之電腦教室電腦外,個人電腦使用年限以5-7年為原則、伺服主機以7年為原則。另新增之伺服器主機以申請本校虛擬主機使用為原則,以達節省經費。
  6. 平版電腦儘量由院來提供借用。

三、請詳列電腦軟硬體設備經費概算調查表,以作為預算審核及資料彙整之依據,並請於1111128日前將書面核章及電子檔擲回計網中心cc@mail.ntcu.edu.tw),相關電子檔請至計網中心網頁(最新消息)下載。

計算機與網路中心
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