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演練時間自114年4月至12月止,期間進行2次演練。 二、為避免開啟不明電子郵件或連結,並培養良好之郵件閱覽習慣,敬請全體教職員配合下列說明: (一)勿開啟寄件者身分不明之電子郵件。 (二)不輕易開啟主旨與公務無關之電子郵件。 (三)寄件者身分與信件主旨不相符時,應先確認是否為寄件者所寄。 (四)取消電子郵件預覽功能,並設定純文字閱覽(如附件)。 (五)不輕易開啟電子郵件之附件檔案。 (六)電子郵件中之超連結,應先確認網址是否正確,再決定是否點擊。